滥用职权的行为有哪些
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 超越职权
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
2. 玩弄职权
随意决定或处理事项,不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3. 故意不履行职责
或者随意放弃职责,不保证公共事务的正常运转。
4. 以权谋私
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的私利。
5. 贪污受贿
以权力为要挟,索取、非法收受财物。
6. 违规处分
对他人采取违反程序和规定的处分措施,包括随意解聘、降职、调动等。
7. 赋权扩权
将本应属于其他职责部门的事项或权限转交给自己处理,扩大自己的权力范围。
8. 目的不纯
在处理事项时不以公共利益为导向,以个人或特定集体的利益为中心。
9. 秘密处理
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事务处理,隐藏事实真相。
10. 滥用权力
在处理事务时,不按照规定的权限、权限范围和流程进行处理,任意使用权力。
11. 不作为
对本该积极履职的事项不予处理,不承担责任。
滥用职权行为的表现多种多样,以上仅为部分常见的行为,实际情况还有很多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