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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人物一知|霍布斯:近现代西方政治思想的奠基者|哲学考研]

清心 2024-07-08 10:27:35 综合知识

人物一知|霍布斯:近现代西方政治思想的奠基者|哲学考研

霍布斯,近现代西方政治思想的奠基者,以其犀利的言辞和深远的影响,犹如巨人的身影,矗立在哲学的殿堂。"不带剑的契约不过是一纸空文",这句掷地有声的名言,揭示了他对于社会契约理论的独特见解。托马斯·霍布斯,1588年4月5日出生于英格兰马尔麦斯堡,一个充满学术气息的小镇。洛克在知识论上也有极大贡献,他提出了“主观性”—或称之为“自我”的定CharlesTaylor等历史学家认为洛克的《人类理解论》一书是现代哲学中有关自我的概念的奠基者。财产理论在《政府论》中洛克主张公民社会是为了对财产权利提供保护才产生的。霍布斯起源自然法思想人性国家从霍布斯的人性观和自然法学说出发,可以分析他的国家起源思想。拓展:但丁·阿利吉耶里是一位杰出的文学家、诗人和哲学家,被认为是现代意大利语的奠基者之但丁的杰作《神曲》是世界文学史上不朽的经典之虽然洛克经常被视为是现代政治自由概念的奠基者,他在书中提出的一些观点也难免与现代的主流观点有些差别。洛克的第一本主要著作是《论宽容》。洛克对研究当时英国的於宗教宽容程度相当感兴趣,他在死前写下了许多主张宗教宽容的论文。非国教徒的新教徒背景长大的洛克对於不同的神学观点相当敏感。

霍布斯的生平.doc

托马斯·霍布斯英国政治家、哲学家。生于英国威尔特省一牧师家庭。早年就学于牛津大学,后做过贵族家庭教师,游历欧洲大陆。他创立了机械唯物主义的完整体系,指出宇宙是所有机械地运动着的广延物体的总和。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年),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近代资产阶级政治理论的开创者,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的创始人之出身于一个乡村牧师家庭,自幼聪颖,熟读古典著作,深受当时英国一些抱有自由主义思想名流的影响。由贵族的家庭教师而进入上层社会,曾任培根的秘书。托马斯·霍布斯(1588年4月5日—1679年12月4日)。生于英格兰威尔特郡马姆斯伯里。1608在牛津大学毕业。曾任贵族的家庭教师、弗兰西斯·培根的秘书等职。他创立了机械唯物主义的完整体系,认为宇宙是所有机械地运动着的广延物体的总和。著有《论物质》、《论社会》等。霍布斯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意义:将社会的发展看作是许多个人的聚集(整体上是个人主义的一种形式),以此解读和研究许多学科。在最极端的形式上,方法论的个人主义认为整体只不过是许多个体加起来的总合(原子论)。经济政策问题上的自由放任态度。这种态度在德国被谑称为‘斯密主义’或‘曼彻斯特主义’。

霍布斯名言

倾听对方的任何一种意见或议论就是尊重,因为这说明我们认为对方有卓见、口才和聪明机智,反之,打瞌睡、走开或乱扯就是轻视。实力与计谋是战争的基本力量。财富、知识、荣耀,不过是权力几种类型。法律之明了,不尽在其条文之详尽,乃在其用意之明显,而民得其喻也。(霍布斯的法律名言:)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霍布斯的名言是:“人所有的一切价值,一切精神的实在(spiritualreality)只能经由国家而有之。”“个人的最高义务(supremeduty)即在安守其职责,作为国家的好公民。”他说:“完全的自由就是指每一个人能得到他要想得到的一切。”霍布斯说,自由本来是人类的天然状态。我推荐关于法律的名言: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社会秩序的保障。——孟德斯鸠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法律是最高的社会规掌控法律就等于掌握人类的命运。——霍布斯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

霍布斯关于国家的主要政治观点有哪些?

英国的霍布斯提出了的政治观点:国家不是根据神的意志而是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创造的(朴素的社会契约思想);君权也不是神授的,而是人民授予的。他坚持统治者一旦获得授权,人民就要绝对服从,不可反悔;因此,他并不反对君主专制,甚至认为专制政权有权干涉臣民财产的权力(君权人授但是君主主权思想)。(4分)政治原则:分权;法治。(4分)试题分析:根据材料一归纳霍布斯的主要观点:霍布斯将国家比喻为保障社会统治的实施和人们生命安全和健康的人工机器;提出“自然状态”学说。霍布斯的主要观点霍布斯的思想主张君主立宪。托马斯·霍布斯早年就学于牛津大学,后做过贵族家庭教师,游历欧洲大陆。他创立了机械唯物主义的完整体系,指出宇宙是所有机械地运动着的广延物体的总和。霍布斯的观点评价观点揭发了罗马教会的腐败黑暗、剥削领婪的种种丑行劣迹,使神的圣洁尊崇,教会的威严神秘,变得黯然失色人都享有“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论证了国家的起源——国家是为使人们结束争斗状态,使社会得到安宁,而成立的。

试论霍布斯的政治思想。

霍布斯是西方近代政治学理论的系统阐发者。《利维坦》是他的政治名著。他的主要政治思想有国家的起源和本质、主权学说和整体理论、人民的自由和主权者的义务。他在哲学、政治学、伦理学等许多领域都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被誉为”现代人之父“。霍布斯的政治思想主张主要是契约论,就是说人是促成国家的主要因素,每个人都是国家的一部分,要想人人相互平等,就要签订合约并推选出主宰者来掌控,从而形成国家。当然,有一个前提是主宰者也要公平待人待事。国家主权与主权者。霍布斯的思想主张霍布斯的思想主张核心是社会契约论。当时的欧洲崇尚的是君权神授,可以说是欧洲政治的不变的法则。霍布斯的学说是依据他的伦理学来谈的。霍布斯认为,每个人愿意遵守自然法,这是道德的约束。霍布斯主张的是一种极端的专制主义,他将布丹的主权至高无上理论发展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以至到了主权者不服从任何权威的地步。霍布斯的著作涉及最多的是刑法,他是从对罪与恶的区别与联系中得出犯罪的概念的,他把属于道德范畴的“恶”与属于法律范畴的罪加以区别。

什么是霍布斯现象?

霍布斯认为保护自己免于暴力死亡就是人类最高的必要,而权力就是来自于这种必要。在人类的自然状态下,有一些人可能比别人更强壮或更聪明,但没有一个人会强壮到或聪明到不怕在暴力下死亡。当受到死亡威胁时,在自然状态下的人必然会尽一切所能来保护他自己。霍布森选择效应作者:安东对这种没有选择余地的所谓“选择”后人称为“霍布森选择效应”。1631年,英国剑桥商人霍布森从事马匹生意,他说,你们买我的马、租我的马,随你的便,价格都便宜。霍布斯是个机械唯物论者,他在反对笛卡尔“上帝是天赋观念”的论点时,提出这样的难题:按照圣经的解释,上帝应该是无限圆满、不可想象的,而名词概念都是种加属差、受到限制的。起源是契约论;本质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内容指出国家是人们为了遵守“自然法”而订立契约所形成的,是一部人造的机器人,反对君权神授,主张君主专制。霍布斯由于深系统地发展了普遍利己主义的人性观、非道德的政治观和暴力国家观,从而奠定了其近代政治学创始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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