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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 (伤仲永文言文原文及翻译)

清心 2024-05-30 12:59:34 综合知识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 第1篇

金溪县的乡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诧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认为这件事很不寻常,渐渐的请他父亲去做客,有的人用钱币求取仲永的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天赋予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 第2篇

伤仲永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 第3篇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 第4篇

一、全文浏览nbsp;nbsp;伤仲永nbsp;(王安石)nbsp;nbsp;金溪平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nbsp;nbsp;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nbsp;nbsp;nbsp;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编辑本段二、读法参考nbsp;nbsp;伤仲永nbsp;北宋朝(王安石)nbsp;nbsp;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nbsp;nbsp;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nbsp;nbsp;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编辑本段三、题目意义nbsp;nbsp;伤,是“哀伤,叹息”的意思。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nbsp;nbsp;《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编辑本段四、原文及注解nbsp;nbsp;nbsp;nbsp;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赡养”的表现,“收族”,是“团结”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nbsp;nbsp;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nbsp;nbsp;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 第5篇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 第6篇

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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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
北宋朝(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它们。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借邻居的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这首诗把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此感到非常惊奇,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还有的人用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带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仲永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 第8篇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