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科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实用分享

实用分享

中小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有哪些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清心 2024-10-21 16:01:50 实用分享

教师有哪些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依法治教。学习和宣传马列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爱岗敬业。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有爱国守法、爱岗敬关爱学生、教书育为人师表和终身学习,具体有以下六个内容(2008年修订):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热情帮助学有困难的学生。穿着得体,举止文明,语言规范,为人师表。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科学知识;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参与邪教活动。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修订版)

:B解析:现今我国社会经济和教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为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为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08年9月,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发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其中,单选题多是题干给出具体情境,需要考生选择所对应的道德规范,而材料分析题,主要是给出一则300字左右的材料,需要考试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来评析材料中教师的教育行为。教师职业具有着示范性、神圣性,并且我们是学生学模仿的对象,所以我们作为教师就一定要守法,这样才能对学生进行身教,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这是从职业的角度来看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是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于2008年9月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实施。1997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爱岗敬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尊重家长、团结协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是:师德对教师自身的发展与提高起保证和推动作用,使教师保持良好的从业心态;教师的道德行为对学生是直接的示范,对于养成良好品德处于关键时期的学生来说,是品德教育的重要因素;师德修养直接影响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从内容上看,教师的专业情操包括:①理智的情操,是由对教育功能和作用的深刻认识而产生和光荣感和使命感;②道德的情操,是由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认同而产生的责任感和义务感。第良好的职业道德态度。教师对职业规则的信奉和职业规范的遵守是教师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态度的具体表现。教师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方法有强化职业认同感、加强师德建设、提高专业素养等。强化职业认同感教师职业认同感是教师对其职业及整个教育行业的认可和认同,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修养,严于律己、作风正派。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幼儿认真负责,热爱尊重每一个幼儿;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献身精神,勇于吃苦,为了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能意识到自己的工作与幼儿园、国家的命运、前途和社会发展的关系。

感谢您阅读本文!如果您对我们的内容感兴趣,请订阅我们的邮件列表,获取更多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