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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方案,失信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被执行吗?

清心 2024-07-04 13:08:57 实用分享

失信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被执行吗?

住房积金属于职工个所有,如果满足积金提取定情形的,可以申请院强执行。律依据《院关于强执行住房积金问题的答复》(2013)执他字4号,被执行符合《住房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依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院可以对被执行住房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执行。可以提取住房积金定情形:()购买、建造、翻建、大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旦被执行符合以上条件,申请执行可以申请院冻结、扣划被执行的住房积金账户及其余额的,然后由执行院向住房积金管理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住房积金管理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的住房积金。

相关知识:住房公积金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的?

自1999年6月开始正式执行住房积金策,按照《住房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积金缴存比例。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要求单位对积金少缴漏缴部分予以补交。

相关知识:枣庄公积金2021年政策?

各住房积金缴存单位:根据《山东省府关于布工资标准的通知》(鲁字〔2021〕169号)及枣庄市2020年统计年报布的枣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对枣庄市2021年度住房积金执行“控高保低”缴存标准下限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根据《山东省府关于布工资标准的通知》(鲁字〔2021〕169号)文件布的市职工工资标准,单位核定职工缴存住房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为1900元/月,峄城区、儿庄区、山亭区为1700元/月;根据建金管〔2005〕5号文件规定,单位为职工和职工个缴存的住房积金的比例不应低于各5%,不得高于各12%。

相关知识:法院有权扣划住房公积金吗?

般来说是可以的,住房积金的规为院颁发的《住房积金管理条例》,而院强执行依据的是《中华和国事诉讼》,律高于规,因此出现了院要求强划扣债务(缴存)的住房积金,积金般无拒绝。不过这个问题也是积金部门所质疑的,因为条例规定积金应用于住房支出,被划扣出去似乎不符合要求,所以有的地方积金有些自创的额外的规定,比如通过当地府发文来限院随意划扣,又或者要求被划扣的积金不能直接提取,而是转入债权的积金账户(如债权不是积金缴存则为其在积金开户),等债权符合积金提取策时再提取等等,但这些都是个别地方的,大部分地方积金还是配合院强执行的。

相关知识:公积金被执行后租房还能取吗?

住房积金被执行后租房不能支取。根据住房积金支取相关条例规定,被院执行的住房积金,账户处于冻结状态,其账户只允许查询、缴存,是没办提取的。其中,住房积金提取包括购买住房支取,购房还支取,租房支取,离职支取和退休支取等,被执行后都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