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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形[党内问责的六种情形]

清心 2024-07-17 10:00:34 生活知识

党内问责的六种情形

通报。对履行职责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歼迅腊予以改组。而且,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氏滑以合并使用。干扰、阻碍问责调查的;弄虚隐瞒事实真相的;对检控告人打报复、陷害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通报、诫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共四种。具体如下:通报。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诫勉。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第七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

行政问责包括哪些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道歉;通报批评;行政告诫;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去领导职务;免职。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八条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通报。法律分析:取消当年评评先资格;诫勉;通报批评;责令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作出书面检查;通过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道歉;停职反省;劝其辞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行政问责方式有八种: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道歉;通报批评;行政告诫;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去领导职务;免职。对行政机关问责方式包括: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辞退或解聘。行政问责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政治问责。政治问责是对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行动等方面的失职失责进行严肃追究。包括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进行问责。行政纪律问责。这是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或者行政机关内部监察部门对具体行政行为的问责。

问责追究的是哪些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党的问责工作追究的是主体责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四条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监督责领导责任。法律分析: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问责追究的是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监督责领导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责任要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自身的工作职责和权力,并将其转化为实际行动,对工作的结果负责。只有确保工作责任的履行,才能推动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危害严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依据规定合并使用。问责方式有影响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机关干部问责办法规定问责情形有哪些

第八条党政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五条所列情形,并且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干扰、阻碍问责调查的;弄虚隐瞒事实真相的;对检控告人打报复、陷害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法律分析: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通化市行政问责若干规定为强化行政责任,确保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履行职责,提高政府效能,本规定依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暂行规定,结合通化市实际情况制定。第一条旨在促使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通过问责机制,防止和减少行政错误,避免不作为或乱作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通报。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诫勉。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实行问责的方式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共五种。法律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七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法律分析:现有各类问责规定中,共有14种不同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公开道歉、诫勉谈话、组织处理、调离岗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辞职、免职、降职、党纪军纪政纪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法律分析:分别是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七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问责方式

法律分析:对党组织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检查。通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法律分析:问责方式如下:检查。对履行职责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通报。对履行职责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问责属于对党员或者党组织的追责方式。法律分析: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诫勉。其中对党的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和具体情况,可以采取四种方式:通报、诫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八条 对党组织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检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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