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课文 (8篇精选)
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课文 第1篇
精神胜利法,是阿Q精神的核心。可以解释为:对自己的失败命运与奴隶地位采取令人难以置信的辩护与粉饰态度。或者根本不承认自己落后与被奴役,沉醉于那种臆想的自尊中;或者向更弱者(小尼姑)泄愤,在转嫁屈辱中得到满足;或者自轻自贱,甘居落后与被奴役。这些都失灵后,就自欺欺人,在自我幻觉中变现实真实的失败为精神上的虚幻的胜利。 阿Q的这种“精神胜利法”是中华民族觉醒与振兴的最严重的阻力之一,是鲁迅对我们民族的自我批判
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课文 第2篇
本书精选了我国文学家鲁迅先生的作品编写翻译成英汉对照方式以方便读者阅读。 阿Q不开口,想往后退了;赵太爷跳过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你怎么会姓赵!+你那里朽姓赵!”阿Q并没有抗辩他确凿姓赵,只用手摸着左颊,和地保退出去了;外面又被地保训斥了一番,谢了地保二百文酒钱。知道的人都说阿Q太荒唐,自己去招打;他大约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的。此后便再没有人提起他的氏族来,所以我终于不知道阿Q究竟什么姓。
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课文 第3篇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闭塞落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农民的典型。阿Q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他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从生活地位看,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他失掉了土地以及独立生活的依凭,甚至也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阿Q的现实处境是十分悲惨的,但他在精神上却“常处优胜”。小说的两章“优胜记略”,集中地描绘了阿Q这种性格的特点。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其实他连自己姓什么也有点茫然;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连老婆都还没有;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于是他又胜利了。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他有时也去欺侮处于无告地位的人,譬如被假洋鬼子打了之后,就去摩小尼姑的头皮,以此作为自己的一桩“勋业”,飘飘然陶醉在旁人的赏识和哄笑中。但是这种偶然的“勋业”仍然不过是精神的胜利,和他的自轻自贱、自譬自解一样是令人悲痛的行动。阿Q的“精神胜利法”实际上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手段,使他不能够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地位。他的“优胜记略”不过是充满了血泪和耻辱的奴隶生活的记录。
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课文 第4篇
阿Q是一个渴望被人尊重,渴望象正常人一样的生活,但是社会环境使他沦为大众眼中的笑柄,成为有权人手中的玩物,再说他本身也存在一些自身精神与生活习惯等诸多问题,所以他的形象成为了那一时代普通小人物生活百态中的一个缩影。
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课文 第5篇
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与感受。
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课文 第6篇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课文 第7篇
阿Q是个靠打短工度日的雇农。尽管他“真能做”,社会地位却低下得连个姓儿都没有。未庄地主赵太爷的儿子中了秀才那天,他因自称“姓赵”前去祝贺,却遭到一顿痛打,地保也乘机敲了他200文酒钱。阿Q的人生权利几乎全被剥夺了,就连他向赵府女佣吴妈求爱,竟也酿成了一场“恋爱悲剧”。这次,他除了遭到赵秀才的棒打外,还被迫买了香烛去赵府叩头赔罪,结果弄得倾家荡产。从此,未庄再无人雇他做短工了,他凄然离开了未庄。之后,阿Q又在城里白举人家当了帮…
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课文 第8篇
阿Q是鲁迅先生笔下的一个小人物,本是一个极低微的人,他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没有固定的职业,靠给人家做短工为生,在当时几万万中国人中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了。但经过鲁迅先生的加工,阿Q在中国文学史上有了一定的地位,在这里我探讨的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
我们的人生是短暂的,如何使自己的人生成为快乐的人生,幸福的人生是每个人都乐意追求的事情,幸福快乐是一种感觉,感觉又是一种意识范畴,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而不同的看法和不同的想法又会引起不同的心情。心情好,自然就会快乐,吃糠甜如蜜:心情不好,吃蜜也如糠。著名的例子有:对于一杯水,对于处于同样状态下的两个人来说,由于观念不同,看法也就不一样,一个人认为我这么渴,只有一杯水有什么用,不是杯水车薪?而另一个人则认为,终于有一杯水了,我一定要珍惜这杯水,让他发挥最大的效力。还有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山崖上的一棵松,有人认为是一棵可怜松,而也有人认为它勇敢,能在恶劣的环境下顽强地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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