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武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能
武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能
武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它负责制定和指导区级国有资产的管理政策,特别是关于国有资产改革的策略。这一职责涉及对政府投资性公司的目标责任制设定和绩效考核,以及国有产权的界定和产权登记工作,确保资产的清晰和有效管理。针对住宅室内装修结构安全,该局开展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装修活动符合安全标准,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武侯区房产管理局负责全区房政执法工作,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和公平。成都市武侯区地方税务局设有多个职能科室,以高效服务于税收管理和公共服务。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政务处理,包括文件起草、审核,以及全局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访、保密、政务信息、督查、税收宣传和目标管理等工作。为顺应新形势下我区事业单位财政财务工作的要求,强化财政管理监督职能,根据《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择优的原则,武侯区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财务运营中心工作人员12人。区财务运营中心系区财政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委员会负责执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和起草相关的本地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为本市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根据市政府的授权,委员会监管市政府出资的企业和授权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和推动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其目标是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促使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集中,如具有行业保障城市安全运营和推动首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以及向高效、环高附加值的资源节约型产业转型。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遵循政企分开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其核心任务是对全市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合法有效的监管,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的角色是宏观调控,而非直接参与企业的日常运营,确保企业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经营决策,自负盈亏,形成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产权管理处:制定产权界定、登记等规章制度,负责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和监督交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管理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参与预算编制,监督资本收益使用。综合处: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指导区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调相关政府事务。
国有资产处置规定是什么?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国有资产处置规定主要是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出售、出让、转让等行为进行管理的制度。根据不同的情况,处置流程和审批程序有所不同。市直单位如需处置房屋、土地、车辆等资产,需经市国资局审批,并由市硒都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进行处置。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国有资产的处置行为,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的制定中,首先要明确的是国有资产的权属和处置权限。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其处置权由国家授权给相关部门或机构行使。第八条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包括:闲置资产,报废、淘汰资产,产权或使用权转移的资产,盘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处置的其他资产。按资产性质分为流动资固定资无形资对外投资等。
株洲市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二十三条国有产权转让的管理流程明确规定,必须依据规定的权限完成报批手续,否则不得进入转让操作阶段。企业内部的国有产权转让,如果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由市国资办负责审批;而一旦超过500万元,首先由市国资办进行审核,随后报请市政府审查同意,最终由市国资办发文。株洲市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五章明确指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和国有企业破产财产转让收入,需由市国资办在市财政局设专户进行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收入,则应由市财政局设专户进行管理。根据市政府的授权,该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行使出资人职责。株洲市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提出了一套处理意见,明确了受理条件。申请需满足城市总体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定,确保不会对城市基础设施如道路、市政设施、河道或关键区域如高压走廊、消防通道造成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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