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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传文言文阅读附答案 (柳宗元传翻译阅读答案)

清心 2024-05-06 20:03:24 经验知识

柳宗元传文言文阅读附答案 第1篇

五柳先生传
一、文学常识及字音:
本文选自 是作者托言为五柳先生写的传记,实为自传,作者陶渊明(约365—427),名潜,字元亮,自号五柳先生,浔阳柴桑人(今九江市)人,东晋朝诗人、辞赋家、散文家。
给下列的字注音
嗜( ) 辄( ) 吝( ) 褐( ) 箪( ) 屡( )晏( ) 黔娄( ) ( ) 汲( ) 兹( ) 俦( )觞( ) 欤( )
二、结构、内容和中心:
第一段:写五柳先生的生活、性格、志趣等
第二段:对五柳先生精神风貌赞语
1、“五柳先生”的字号来源于宅边有五柳树
2、“五柳先生”最突出的性格特征是闲静少言,不慕荣利
3、“五柳先生”的三大志趣好读书.性嗜酒.常著文章
4、“五柳先生”的生活境况是环堵萧然,不蔽风日;短褐穿结,箪瓢屡空,晏如也
中 心:文章从思想性格、爱好、生活状况等方面塑造了一位独立于世俗之外的隐士形象,赞美了他安贫乐道的精神。
三、解词和翻译:
先生不知何许人也,亦不详其姓字。宅边有五柳树,因以为号焉。闲静少言,不慕荣利。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性嗜(shì)酒,家贫不能常得。亲旧知其如此,或置酒而招之。造饮辄(zhé)尽,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céng)不吝情去留。环堵萧然,不蔽风日。短褐穿结,箪(dān)瓢屡空。晏(yàn)如也。常著文章自娱,颇示己志。忘怀得失,以此自终。
〔1〕何许:何处,哪里。
〔2〕不详:不知道。详,详细地知道。
〔3〕因以为号焉:就以此为号。因,因此;以为,以之为。焉,语气助词,相当与“矣”。号,别号。
〔4) 荣利:荣誉,利禄。
〔5〕不求甚解:指对所读的书只求理解含义,不执着于对一字一句的解释。甚:过分的。
〔6〕会意:指对书中的意义有所领会。
(7)性:人的本性。
(8)嗜:爱好,喜欢。
(9)亲旧:亲戚朋友。亲,亲戚。旧,这里指旧交、旧友,老朋友。
(10) 如此:指上文所说的“性嗜酒,家贫,不能常得”。
(11)或:有时。
(12)置酒:准备酒。
(13)招之:邀请他。
(14)造饮辄尽:去喝酒就喝个尽兴。造,往、到,到……去。辄,就;尽,指喝完。
〔15〕期在必醉:希望一定喝醉。期,期望,希望。
(16)既:既然
〔17〕曾不吝情去留:意思是五柳先生态度率真,来了就喝酒,喝完就走。曾不,竟不。曾,用在“不”前,加强否定预期。吝情,舍不得。去留,意思是去,离开。
〔18〕环堵(dǔ)萧然:简陋的居室里空空荡荡。环堵,周围都是土墙,形容居室简陋。萧然:冷落、空旷的样子。
〔19〕短褐(hè)穿结:粗布短衣上打上了补丁。短褐,用粗麻布衣做成的短上衣。穿结,指衣服上有洞和补丁。
(20)晏(yàn)如:安然自乐的样子。晏,平静,安逸。如,形容词词尾,相当于“然”。
(21)箪(dān)瓢屡空:形容贫困,难以吃饱。箪,古代盛饭用的圆形竹器。瓢,饮水用具。屡空,经常是空的。
〔22〕自娱:使自己欢娱。
(23) 忘怀:不放在心上,忘记。
(24)自终:自己过完一生。终,终了,结束。
译文:五柳先生不知道是什么地方人,也不清楚他的姓名。因为住宅旁边有五棵柳树,就用它做了自己的号。他安安静静的,很少说话,不贪图荣华富贵。他喜欢读书,不过分在字句上下功夫,每当对书中意旨有所领会的时候,就高兴得连饭也忘了吃。他有嗜酒的天性,家里穷,经常没有酒喝。亲旧朋友知道他这种情况,有时摆了酒叫他来喝。他一来就要喝得尽兴,希望一定喝醉。喝醉了就回家去,并不装模作样,说走就走。简陋的居室里冷冷清清,遮不住风和阳光。粗布短衣上面打了许多补丁,饭篮子和瓢里经常是空的,可是他安之若素。经常写文章来消遣时光,从文中也稍微透露出自己的志趣。他从不把得失放在心上,这样过完自己的一生。
赞曰:黔(qián)娄之妻有言:“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极其言兹若人之俦(chóu)乎?衔觞赋诗,以乐其志。无怀氏之民欤(yú)?葛天氏之民欤(yú)?
(25)赞:古人常用于传记体文章的结尾处,表示作传人对传主的评论。
〔26〕黔(qián前)娄:春秋时鲁国人,无意仕进,屡次辞去诸侯聘请。他死后,曾子前去吊丧,黔娄的妻子称赞黔娄“甘天下之淡味,安天下之卑位,不戚戚于贫贱,不忻忻于富贵。求仁而得仁,求义而得义。”
〔27〕戚戚:忧虑的样子。
〔28〕汲汲:心情急切的样子。
(30) 极:推究。
〔29〕极其言:推究她所说的话。
(31)兹:代词,此,指五柳先生。
(32)若人:这样的人,指黔娄。
(33)俦:类。
(34)

柳宗元传文言文阅读附答案 第2篇

因为主人的原因,所以麋鹿才不会被狗吃掉,但麋鹿并不明白。现在他离开家 门,野狗不在害怕它,而把他当成食物,所以会被吃掉。

柳宗元传文言文阅读附答案 第3篇

11.D 12. C 13.C 14.B 11. “陋”,意动用法,认为……粗劣,丑陋。 12.而:都作连词,表转折,相当于“但,却”。A.第一个“若”表比喻,“好像”的意思;第二个“若”作代词,“如此”的意思。B. 第一个“之”作助词,相当于“的”;第二个“之”作代词,相当于“它”,指所著《史记》;D.第一个“所以”表凭借,相当于“用来”;第二个“所以”表原因,相当于“……的原因”。 13.漫游,游历。A烈火:点燃火,烧火,“烈”作动词,如《窦娥冤》“烈些纸钱”;今义猛烈的火。B 其中:它们中间,即竹木山石间,“其”作代词,作后面方位词“中”的定语;今义那里面。D异地:景色奇异的地方;今义他乡,外乡。 14.主要不是“议论”,是抒情结合议论;也不是“怀才不遇并希望被人援引”,这与C矛盾。注意结合作者被贬永州的经历,整体把握。 【参考译文】 寻到西山以后八天,沿着山口向西北探行二百步,又探得了钴铒潭。潭西二十五步,正当流急水深处筑有垒土阻水,开缺张网的鱼梁。梁上有个小土丘,丘上生长着竹子树木,丘石或骤然突起,或兀然高耸,或仰面倒下,或侧歪参差,破土而起,竞相形成奇奇怪怪形状的,几乎数都数不清;有的倾侧堆垒而趋下,就像牛马在溪边饮水;有的又猛然前突,似乎较量着争向上行,就像熊罴在山上攀登。 这小丘小得不足一亩,似乎可以装进袖子里去一般。我向小丘的主人打听情况,他回答说:“这是唐姓某家废弃的土地,标价出售却卖不出去。”我又问地价多少,答道:“仅仅四百两银子。”我同情小丘的不遇而买下了它。当时,李深源、元克己与我同游,都十分高兴,以为是意想不到的收获。于是就又取来了一应用具,铲除败草,砍掉杂树,燃起了熊熊大火焚烧去一切荒秽。(顿时),佳好的树木似乎挺立起来,秀美的竹林也因而浮露,奇峭的山石更分外显突。由竹木山石间望出去,只见远山高峙,云气飘浮,溪水流淙,鸟兽在自由自在地游玩;万物都和乐怡畅地运技献能,而呈现在这小丘之下。铺席展枕躺在丘上,山水清凉明爽的景状来与双目相亲,瀯瀯的流水之声又传入耳际,悠远空阔的天空与精神相通。深沉至静的大道与心灵相合。我不满十天中却得到了二处胜景,即使是古时喜嗜风景的人,也未必能有此幸运啊! 唉,凭着这小丘的美景,如果放到长安附近沣、镐、鄂、杜等地,那么爱好游乐的贵族人士竞相争购的,将逐日增价一千两,也愈来愈不能购得。现在弃置在这永州,农人渔夫相经过而看不起它,求价仅四百两,却多年卖不出去,而我与深源、克己偏偏喜爱并获得了它。这难道是确实有所谓遭际遇合吗?我将得丘经过书写在石上,用来庆贺与小丘的遇合。 参考简析: 本篇是柳宗元被贬为永州司马后所作的《永州八记》之一。文章着力摹写小丘偏僻却幽静奇异的景色和气氛,流露出作者贬居生活中孤凄悲凉的心情和对遭受打击的不平,同时还多少透露出希望被重新起用的心意。这是一篇情景交融的佳作。开头的叙述交代,承上启下,体现了《八记》脉络贯通,分合照应的特点。文章用一系列形象贴切的比喻,以动写静,使丘上群石神态活现,情状可掬。又在四个生动的拟人排比句连用四个“谋”字描写开辟经营后的小丘,赏心悦目,景色宜人。作者以唐氏之弃地比喻他是唐室的弃臣,小丘价廉、景美、却因地处偏僻而连年不售;借以讥嘲世俗,感慨身世。因此,结尾作者贺小丘之幸遇其实是用以自伤自吊。

柳宗元传文言文阅读附答案 第4篇

渔翁 柳宗元塑造了一个的渔翁形象是:
描写了渔父捕鱼的情态.渔父戴青箬笠,穿绿蓑衣,在斜风细雨中乐而忘归.“斜风”指微风.全诗着色明丽,用语活泼,生动地表现了渔夫悠闲自在的生活情趣。

也就是有心报国却又报国无门的忧愤、失望之情;迫于无奈只能逍遥江海的抑郁孤独、无可奈何之情。一个超然傲物、洁身自好、不与世俗妥协的渔父形象。

柳宗元传文言文阅读附答案 第5篇

臣伏见天后时(1),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2),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3),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4);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5)。 臣闻礼之大本(6),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7)。旌其可诛,兹谓僭(8);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9),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10),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11),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12),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13),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14),枕戈为得礼(15),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16),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17),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18),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19),是悖骜而凌上也(20)。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21),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22):“调人(23),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24)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25),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1] 作品注释(1)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 (2)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 (3)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 (4)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 (5)过:错误,失当。 (6)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 (7)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 (8)僭(jiàn):超出本分。 (9)制:制定,规定。 (10)刺谳(yàn):审理判罪。 (11)原:推究。端:原因。 (12)州牧:州的行政长官。 (13)蒙冒:蒙蔽,包庇。 (14)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 (15)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 (16)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 (17)谢之:向他认错。 (18)愆(qiàn):过错。 (19)戕(qiāng):杀害。 (20)悖骜(bèi 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 (21)邦典:国法。 (22)《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 (23)调人:周代官名。 (24)《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 (25)推刃:往来相杀。[1] 作品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1]

柳宗元传文言文阅读附答案 第6篇

1、走而虎至/愈恐/则又为罴虎亦亡去。2、B3、那人害怕了,就模拟老虎吼叫的声音来吓唬貙。4、人要立足社会,靠的是真才实学;如果一味依赖外在力量,反而会害了自己。(或:讽刺了社会上那些不学无术、缺少真本领的人;这种人虽然能依靠欺骗手段蒙混一时,但在紧要关头,难免原形毕露,以致害了自己。)

柳宗元传文言文阅读附答案 第7篇

1.貙走而虎至/愈恐/则又为罴/虎亦亡去。
2.B
3.那人害怕了,就模拟老虎吼叫的声菏来吓唬。
4.人要立足社会,要靠真才实学;如果一味依靠外在力量,反而会害了自己。(或讽刺了社会上那些不学无术,缺少真本领的人;这种人虽然能依靠欺骗手段蒙混一时,但在紧要关头,会原形毕露,害了自己。)

柳宗元传文言文阅读附答案 第8篇

译文: 柳宗元小时候,聪明机警,超群出众,尤其精通西汉的文章和《诗经》《离骚》。构思落笔成文,可与古人相匹敌。精心削减,缜密细致,璀璨如同珍珠和贝壳。在当时文林同辈都推崇他。参加科举考试中进士第,又应考中宏辞科,被授予校书郎、蓝田(今陕西)县尉的职务。贞元十九年(803),柳宗元任监察御史。

唐顺宗即帝位后,王叔文、韦执谊掌权用事,特别看重任用柳宗元,将他和监察吕温悄悄地引入禁宫之中,和他们商议大事。柳宗元又转为尚书礼部员外郎。王叔文想让他当大官,但恰逢任职不久,王叔文就失败了,柳宗元便和七名同辈一起都被贬谪了。柳宗元被贬为邵州(今湖南宝庆)刺史,在赴任途中,又被贬为永州(今湖南零陵)司马。柳宗元既遭贬逐,在南蛮瘴疠的地方,身处崎岖阻塞的环境,内怀骚人抑郁的情怀,所以抒情叙事,只要一动笔就一定行走文章。作骚体文章十多篇,阅览的人都为之感动凄侧哀婉。

元和十年(815),柳宗元按旧例被移作柳州(今属广西)刺史。那时朗州司马刘禹锡被移作播州(今贵州遵义)刺史,诏书下达时,柳宗元同自己所亲近的人说:“刘禹锡有老母,年龄已大,如今他要到蛮方远郡去做刺史,在西南绝域的地方,来回有上万里的路程,哪能让他和老母一起去。如果母亲不去,母子各在一方,这便成为永别。我和禹锡是好朋友,我哪能忍心看他母子这样呢?”于是起草奏章,请求把柳州授给刘禹锡,自己却到播州上任。恰巧裴度也奏请照顾刘禹锡母子,所以刘禹锡最终改授连州(今广东连县)刺史。

柳州风俗,用男或女作为抵押去借钱,如果过期没还钱,人质便被钱主所没收。柳宗元到了柳州,便革掉这种风俗。对那些已经被钱主没收的男女,柳宗元自己出私钱将他们赎回,归还给他们的父母。长江至岭南之间,凡是想考进士的人不远千里,都来跟随柳宗元,拜他为师。凡是经柳宗元指点过的人,一定会为成名士。柳宗元著述很多,名声震动当时,那时他的号是“柳州”。著有文集四十卷。元和十四年(819)十月五日去世,终年四十七岁。观察使裴行立帮柳宗元办理丧事,并护送他的妻子和儿子返回京师,当时的人都赞扬他很有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