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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是什么意思

清心 2024-04-24 19:21:08 经验知识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它具有如下特征:(1)格式条款由一方预先拟定,他方未经协商即表示同意;(2)格式条款的内容相对固定,适用于一类或多类合同;(3)格式条款通常具有相对优势地位的一方主导拟定。小编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格式条款的定义、特点、认定、规定以及在民法典中的保护等内容。

一、定义

格式条款又称"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例如,商店销售货物时常会打出促销广告:"原价为500元,现价为300元"。很显然,该广告中的价格条款就是一种格式条款。

二、特点

格式条款具有以下特点:

  1. 由一方预先拟定:格式条款通常是由具有相对优势地位的一方预先拟定的,而另一方未经协商即表示同意。
  2. 内容相对固定:格式条款适用于一类或多类合同,并具有相对稳定的内容,例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
  3. 相对优势地位:格式条款的拟定者往往处于相对优势的地位,能够通过条款内容来约束另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认定

格式条款的认定一般有以下情形:

  1. 未经对方协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该条款的内容,即视为格式条款。
  2. 重复使用:格式条款通常是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一方在多个合同中使用了相同或类似的条款,即可认定为格式条款。
  3. 相对固定的内容:格式条款的内容相对固定,适用于一类或多类合同,例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

四、规定

在我国法律中,对格式条款有一定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合同法》:根据《合同法》第39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在明知或者应知对方为一方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的情况下,以交纳合同价款等方式表示接受,该格式条款即视为订入合同。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6条的规定,在格式条款中不得包含免除经营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或者加重消费者责任的内容。
  3. 《民法典》:《民法典》对格式条款的保护主要体现在维护公平和保护弱者的原则上,对过度偏向拟定者利益的格式条款提供了一定的限制。

五、在民法典中的保护

《民法典》从维护公平和保护弱者的角度出发,对格式条款进行了一定的保护措施:

  1. 限制格式条款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408条的规定,如果格式条款违反公平原则,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改正或者变更。
  2. 格式条款的审慎约束:根据《民法典》第411条的规定,格式条款的拟定者应当审慎约束,并对格式条款的内容进行提示说明,以保障对方当事人的知情权。
  3. 公平交易原则:根据《民法典》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应当遵循公平交易原则,不得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它具有由一方预先拟定、内容相对固定、相对优势地位的特点。格式条款的认定主要根据未经对方协商、重复使用和相对固定的内容来确定。我国法律对格式条款进行了一定的规定和保护,主要体现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等法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