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权转让如何避税,股权转让阴阳合同避税的法律后果
股权转让阴阳合同避税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采用阴阳合同的方式“避税”是违法的。一旦被查出,不但要补足应缴的税款,而且还面临高额罚款。更为严重的是,这样所谓的“避税”方式在近几年已经引起了一定数量的纠纷。过户前首先要核税,核税通不过,则无法交易,纠纷自然而生,多出的税费到底谁来承担就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就内资企业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并不以办理登记为生效要件,如果阴合同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并得到实际履行,即便未经办理登记手续,也不影响其成立和生效,当事人在在阴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应该得到法院支持。对于违反管理性规定的,比如没有登记、备案,其法律后果或许是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并非否定合同效力。”的规定,该合同是无效的,可申请撤销。股权转让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签署两份(甚至多份)内容不同的合同称为“阴阳合同”。一般情况下,对外公开的“阳合同”非当事人真实意思;另一份是仅仅存在于当事人内部的“阴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是关于阳合同的效力,基于其没有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二是关于阴合同的效力,因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
先增资后股权转让是否可行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先增资后股权转让是可行的。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都应当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东将股权转让的,依法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先增资后股权转让可行,在一定的程度上,先增资再进行股权转让确实可以合理地避税,但是股东在股权转让时应权衡各方面的利弊,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增资转让的根本目的是规避纳税。股权转让所得作为财产转让所得的一种,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都可以,先增资后股权转让是否可行要从各方的立场不同去进行不同的分析。在一定的程度先增资再进行股权转让确实可以合理地避税,但股东在股权转让时应权衡各方面的利弊,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我国现在的股权转让机制还不够完善,还需要时间来进行完善。一般来说客观上是无法做到增资和股权转让同时进行的。因为增资的话首先要去明确增资的股东是哪些,增资的方式又是比例是多少等等。股权转让前后的股东是不同的,如果是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持股比例也会发生变动。因此无法做到股权转让和增资同时进行。
股权转让按什么价格
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以拍卖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协商定价法: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按照自治原则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出资法:根据公司工商登记时的出资额确定股权价格。净资产法:根据公司某一时间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或者净资产值的适当溢价确定股权价格。评估价法:根据公司资产评估后确定的资产价格确定股权价格。股份转让按照股权转让合同上的价格计算。股份转让的价格主要依据以下几点来确定:股权转让合同:股份转让的核心依据是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合同中会明确写明股权转让的价格,这个价格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可以基于公司当前的市场未来盈利预期、资产评估结果等因素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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