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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履行抗辩权「什么是合同履行中的抗辩」

清心 2024-10-16 13:00:29 大众知识

什么是合同履行中的抗辩

法律分析:合同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义务人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权利。合同履行抗辩权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合同履行抗辩权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行为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指的是合同双方的当事人都承担相关的义务,往往其中一方的权利和义务之间是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所以为了保证利益关系平衡,一方未履行或者不能保证履行的情况之下,另外一方也可以不履行。合同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抗对方请求权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使得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合同履行抗辩权。在双方合同中,合同当事人都承担义务,往往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之间具有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关系。

什么条件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订立合同后,丧失了履行义务的能力。中止履行的适用事由是对方发生下列情形: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严重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先履行一方应提供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发生了前述情形。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均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不安抗辩权行成立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法律分析:行使不安抗辩权条件: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合同履行当事人可享有哪些抗辩权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双方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同时履行抗辩权,除了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之外,还有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权,最后一种职能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情形,前三种抗辩权都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了保证己方的合法权益可以行使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不安履行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①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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