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是什么意思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未按照收益和费用归属本期的原则来确认收入,而是根据款项是否收付来确定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1. 企业所得税法中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有哪些
权责发生制是一种账务处理原则,按收益和费用是否归属本期来确认收入和费用。企业所得税法中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主要包括:
2. 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定义和作用
权责发生制原则,也被称为应计基础或应计制原则,是一种会计核算方法,用以确认本期的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它以实质上获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承担支付现金的责任为标志来确定当期的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
3.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 纳税调整:填报纳税人按税法规定未按权责发生制历年累计确认金额
- 会计处理: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税法规定未按权责发生制的纳税调整金额
- 报表格式:使用A105020表格式,包括合同金额、账载金额、税收金额、纳税调整金额等列
4.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20表是用于记录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的纳税调整明细表,表格内容包括行次、项目、合同金额、账载金额、税收金额和纳税调整金额等。
5. 示例:是否有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的意思
当客户销售了货物但没有收到货款时,就不能确认收入。这就是“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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