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是为了保障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和正确导向而进行的制度安排。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相关制度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
1. 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
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是指明确党委(党组)对全面领导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在这个制度下,各级党委(党组)负责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和管理。
2. 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具体来说,该制度要求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工作,以实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负总责。党支部也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意识形态工作承担责任的要点
意识形态工作承担责任的要点是指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规律的深化认识。意识形态是系统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政治制度和文化发展水平的思想体系。只有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
4. 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机制
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机制是指每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的机制。党支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还需要建立情况分析研判机制,以便更好地了解意识形态领域的发展情况,为工作提供参考。
5.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的落实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的落实是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这要求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中青年干部要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是保障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的重要制度安排。它在意识形态领导责任、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承担责任、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机制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的落实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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