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制度范本「问题食品召回处置制度」
食品召回制度范本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存在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应采取召回制度,是一种及早发现并立即终止不合法行为的有效措施,是将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手段。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对存在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进行召回。6召回产品信息的公布: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必要时公司将由总经理作为发言人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把召回程序中的信息,如:产品代码实物图象、赏味期限、出现问题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公司对此问题的处理方式,召回产品的方式等尽快的传递给消费者,以保持消费者对企业的信息。召回工作负责人按到产品召回决定后,迅速调阅销售记录,制定召回计划,计划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召回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或传真)、联系召回产品数量、召回方式、时间、召回原因等。把召回计划通知营销部门及有关人员,立即实施召回计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问题食品召回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是指针对生销售、运输等环节中出现的不合格食品进行检测、评估和处理的制度。相关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召回、销毁或处理不合格产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合格食品是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包括超过保质期、含有重金属、农药残留等问题。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由于食品经营者的原因造成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召回。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不合格食品的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理措施,应纳入专项档案管理,确保可追溯且便于监管审查。法律分析:食品召回制度是一种具有公共性质的行政管理制度,作为一项缺陷食品对社会造成危害前的预防措施,其目的是尽快而有效地处理不安全的或可能不安全的食品,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食品安全危害。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合格食品对消费者人身安全造成伤害,我们制定了问题食品召回制度。以下是该制度的相关内容:责任分配:成品仓库管理人员、营销部经理以及营销部召回工作负责人应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不安全食品是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其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收集、分析食品安全信息,依法履行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义务。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应当提前报告时间、地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适用于生流通、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包括新鲜食品、熟食、饮料、保健食品等。在发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时,企业应主动实施召回,并按办法规定进行通报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销售食品的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督,消除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2020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减少和避免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对于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生产者需在市场、超市、商场等经营场所的显眼位置张贴召回告示,并召回食品。对于已售出且具有危害后果的食品,生产者除了发布召回告示外,还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在其协助下尽快追回售出食品。实施二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实施三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食品生产者可以适当延长召回时间并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应当提前报告时间、地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紧急食品安全事故预案范例
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食品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为切实加强应对突发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处里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于6月28日上午8点30分就我院食堂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具体程序、内容,组织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行动。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情况简述我园现有教学班10个,在园幼儿460人,教职工43人,食堂1个,安全重点问题是:食物中毒等食品事故。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成立由园长分管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2022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篇1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在今天的文章中,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了食品召回制度范本和问题食品召回处置制度的知识。如果你需要帮助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