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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犯罪有哪些罪名

清心 2024-06-13 19:05:29 大众知识

涉黑犯罪指的是参与或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这些犯罪行为涉及到多个罪名和法律条文,涉及到的罪名主要有以下几种:

1.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4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罪名是指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以其他方式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根据该法条,如果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果有人以其他方式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群众性事件真实性质未查明的扰乱社会秩序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群众性事件真实性质未查明的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是指扰乱社会秩序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等行为。

根据该法条,对于群众性事件真实性质未查明的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并按照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罚款、拘留、行政拘留等处罚。

3. 赌博罪

根据《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0】40号),参与赌博活动的行为分为参赌、经营、利用赌博设备、赌场或者以其他方法从事赌博活动等。

根据该意见,如果利润分成或者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将被认定为赌博罪,并根据不同情节的轻重,处以不同程度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4. 强迫交易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迫他人实施或者接受交易行为。

根据该法条,对于强迫交易罪,根据被迫交易者的意愿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对于强迫交易者,将根据不同情节的轻重,处以不同程度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除了以上罪名外,涉黑犯罪还涉及到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罪等等。针对这些犯罪行为,我国有关部门将严厉打击,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