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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操作细则?

清心 2024-05-25 15:30:23 大众知识

信息披露操作细则?

信息披露度包括证券发行的信息披露和持续信息开。(1)证券发行的信息披露,是指证券开发行时对发行、拟发行的证券以及与发行证券有关的信息进行披露。该类信息披露文件主要有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告书等。

1.发行向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院授权的部门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司发行证券,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不得有虚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发行应当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和披露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要求。

不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予以披露。发行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管理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相关知识: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条件的媒体,违反了怎么处罚?

要看披露的信息,造成了大的损害;2万元以下以治安管理处罚罚款2000元,2万元以上的按刑,刑拘。

相关知识:信息披露是在证券交易所吗?

是的,证券交易所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负责上市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根据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上市后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

相关知识:上交所重大合同披露标准?

上证所规范签订重大合同信息披露标准:为规范上市司签订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合同以及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布了《上市司临时告格式指引第十七号:重大合同告》。上市司投资参股或控股银行、证券司、保险司、基金司、信托司、期货司等机构,应披露是否具备认购金融机构股份的条件,以及该金融机构业务类型、金融机构(非上市司)最近年又期的财务数据。

同时,应特别分析拟参股金融机构在经营能力、内部控、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若上市司投资参股的司拟开发行股,应及时披露申请核准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