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内容分析及文言现象 (《鱼我所欲也》文言句式)
《鱼我所欲也》内容分析及文言现象 第1篇
《鱼我所欲也》译文: 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一) 整体感知 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礼智”。本文就是从这种理论出发,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舍生取义”的主张。孟子认为,如果把生命看得比义更重要,就会做出各种不义的事情来。他对比了两种生死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要辨别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本文行文流畅,论证严密;引譬设喻,生动形象;排比铺陈,气势恢弘。体现了《孟子》一书的文笔特点。 (二)学法引导 读课文,借助工具书,在理解文句的基础上,抓住那些表述作者观点的语句和作者常用的术语加以分析,以此来剖析作者的“舍生取义”的思想,并逐步培养分析判断能力。另外,反复朗读,加深体会文章的内容和文章的气势,从而了解孟子善于论辩的特点。 (三)审美鉴赏 生动透彻的修辞美 本文在论说道理的过程中,一个显著的特点是,综合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使说理生动明白、深刻透彻。“舍鱼而取熊掌”的比喻,告诉人们择优而取的道理。“一箪食,一豆羹”的比喻,证明“义”重于“生”的论点,突出了主题。生和义的对比中突出了舍生取义之人的高大形象。“不食嗟来之食”与“不辩礼义而受万钟”的对比,赞扬了舍生取义的精神。排比更是通篇皆是,既有助于逐层深入分析,又能增强文章的气势和论辩力量。
《鱼我所欲也》内容分析及文言现象 第2篇
孟子主张人性善,本文从这种理论出发,开篇用鱼与熊掌的比喻引出生与义不可得兼时应当舍生而取义的道理,接着从正反两个方面对论点进行正反对比论证,最后进一步指出人人都有向善之心;第二段结合当时的社会现实从正反两个方面举例论证保持本心的重要性,赋予了舍生取义以广泛的现实内涵,使这个道理更令人信服,再次论证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孟子的这一观点成为了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成为后世许多仁人志士的行为准则。更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人格标准,本文行文流畅,论证严密,引譬设喻,排比铺陈,气势恢宏,体现了《孟子》散文的艺术特点。
《鱼我所欲也》内容分析及文言现象 第3篇
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舍生取义的主张。告诫人们要辨别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
《鱼我所欲也》内容分析及文言现象 第4篇
一、通假字 1.辟:“避”,躲避 2.辩:“辨”,辨别 3.得:“德”,恩惠,这里是感恩的意思 4.与:“欤”,吗,语气助词 5.乡:“向”,从前 • 二、一词多义 • 1.与 •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欤”语气词,“吗” • 蹴尔而与之: 给予 • 未复有能与其奇者:欣赏 2.而 ①修饰:蹴尔而与之 呼尔而与之 笑而应曰 杂然而前陈者 ②顺接:乡为身死而不受 ③并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④转折: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三、古今异义 1.钟 古义:一种量器 今义:计时的器具或中空的响器 例句: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2.是 古义:代词,这种 今义:判断动词,是 例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四、词类活用 名词作动词 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鱼我所欲也》内容分析及文言现象 第5篇
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欲有甚于生者,亦我所欲也,得之则生,终不食而死,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亦我所欲也。所以。这几句说。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生亦我所欲,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有饿者,我所欲也。其二。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故患有所不辟也,人皆有之,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故不为苟得也!言外之意是,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鱼:“齐大饥,所恶有甚于死者。在这里,所恶有甚于死者,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孟子把生命比作鱼、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亦我所欲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常人更不用说了,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予唯不食嗟来之食,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这样下去,贸贸然来!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一箪食?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行道之人弗受,乞人不屑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嗟;二者不可得兼,而是人人都有,舍生而取义者也,以待饿者而食之,把义比作熊掌,孟子写这段话是有根据的;死亦我所恶,更容易被人接受,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呼尔”是大声呼喝着,弗得则死,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鱼是我想得到的,义,曰,当面忍受别人的侮辱比死亡更令人厌恶。呼尔而与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生命是我珍爱的;二者不可得兼。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通过以上论证: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死亡是我厌恶的,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这几句论证说。其一,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右执饮。“所恶有甚于死者”,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只要得到一小筐饭,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上面的论证只是讲道理,“蹴尔”是用脚踢着。生。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来食。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呢,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熊掌。”可见。”这几句论证说。非独贤者有是心也,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义也是我所珍爱的,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一豆羹,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蒙袂辑屦!’扬其目而视之曰。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孟子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从而谢焉。黔敖左奉食,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生命是我所珍爱的。其三;蹴尔而与之,贤者能勿丧耳,以至于斯也。”这几句论证说。不过,黔敖为食于路,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孟子是怎样提出和论证他的主张呢、卑鄙无耻了吗
《鱼我所欲也》内容分析及文言现象 第6篇
《鱼我所欲也》的论点是“舍生取义”。孟子认为,如果把生命看得比义更重要,就会做出各种不益的坏事来。 他表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贪图享乐,见利忘义的人。这种思想显然有它的进步性。 当然,孟子在文中阐发了唯心主义的性善说,说什么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这是不合实际的。此类局限,应予剔除。
《鱼我所欲也》内容分析及文言现象 第7篇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孟子主张人性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理智”。本文从这种理论出发,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舍生取义的主张。孟子认为如果把生命看得比义重就会做出不义的事来,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身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要辨别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 文章从多个角度、用多种方法来阐述“舍生取义”的道理。 (1)正面说明为什么要“舍生”:因为有东西比生命更可贵,所以不能苟且偷生;因为有东西比死更 可恶,所以有时候不要逃避杀身之祸。 (2)事实证明确实有比生更可贵的东西,那就是义;确实有比死更可怕的东西,那就是不义。先用假 设的方式阐明,如果认为没有什么比生更可贵,那么人们会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去苟且偷生;如果认为 没有什么比死更可怕,那么人们就会挖空心思,寻找门路去临难苟免。表面上是假设,实际上说确实有这 样的人。再语气一转,介绍另一种人:他们本来可以采用某种手段活下去,可是他们不肯采用这种手段; 他们本来可以通过某种门路避免死,可是他们不愿那样做。就是因为有比生更可贵的东西,有比死更可恶 的东西——义比生更可贵,不义比死更可恶。 (对比两种生死观,批判苟且偷生、临难苟免的人;赞扬重 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又从“性善论”出发,认为人人都有义重于生的这种想法,但只有贤者能够保持, 而一般人则容易丧失。 (3)类似“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阐明为人要辨别义和利,不应苟且偷生。第三层(第2自然段): 直斥王侯贵族和追求功名利禄的士人不义而贵。孟子认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贫乏者得我”都是 身外之物,和人的生命相比,实在微不足道。但这些人正是为了这些身外之物,竟不管是否合乎礼义的原 则,接受了优厚的俸禄。他们与那种宁可饿死,也不愿接受“嗟来之食”的人相比,该是多么可耻可鄙 啊。所以孟子质问他们“是亦不可以已乎?“最后指出这就叫失去了人的本性。 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鱼我所欲也》内容分析及文言现象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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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现在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